纠纷短剧
㈠ 求一份法律短剧.
我怎么没听明白呀。是你有这样一个短剧作品,希望有实力的热心网友帮你起个有噱头的题目,再编出梗概、补充旁白。还是你现在什么也没有,而不久的将来,你需要向XXX交付上述剧本,因此来求助。
补充:我还是不明白了,楼主您说:‘就是一份法律短剧~ 一个案件总有触犯了法律中的条例吧.触犯了哪几条?从中了解到一些法律知识点~~’。其中的‘就是一份法律短剧’该语言表达的字面意思是什么?是意思A:‘就是请别人代写一份法律短剧’。我看不象,因为楼主自始至终也没提到过一个‘请’字,更没有要人代写的字样。意思B:提供一份这样的文稿,不是你写的,也不是我写的,将它就给你。我看也不对!你后面明明有‘触犯了哪几条?’这句话。难道您很喜欢玩文字游戏吗?还是您喜欢得了便宜还卖乖?(声明:以上纯属个人猜测,与事实无关,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还有。。。。。。楼主,您还是说明白点吧。
补充:楼下那位先生说的,就是我想说的。我也送你一个小故事,自己改编、提炼、创作去。
隔了一天去投案 还是涉嫌逃逸
昨天,绍兴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向公众透露一起电动自行车致人死亡案件的初步调查结果: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涉嫌逃逸,隔了一天后投案自首。一起原本可以实施救援的交通事故,却因黄某的涉嫌逃逸,而使案子的性质发生重大改变。
5月24日下午4点多,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到报警称,越城区东湖镇果蔬批发市场门口南侧路上,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行人相撞事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据现场目击者说,骑车男子撞倒一个老太太,事发后,男子停车,把倒在地上的老太太扶到附近的花坛边坐下,但随后他就骑车走了。不幸的是,老太太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离开人世。据了解,老太太77岁,家住东湖镇某村。
就在事故处理民警积极寻找肇事者时,5月26日上午,家住袍江新区的黄某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事故处理大队,他张口就说:“5月24日骑电动自行车撞伤老太太的人是我。”对于自己撞人后涉嫌逃逸的行为,51岁的黄某自有一套“说法”:“我身体不太好,撞倒老太太后我吓坏了,但我其实并不想逃的。我把老太太扶到花坛边坐下后,只是急着想回家拿点钱,好给老太太治伤。但到家后我怎么也找不到钱,只好等老婆下班。老婆直到夜里11点30分才回家。她知道这件事后,劝我去把事情说清楚。”第二天,黄某在老婆的陪同下,一起找到了村干部,在村干部劝说下投案自首。
目前,黄某已拿出了3万元钱交到了事故处理大队,他和家人都表示将继续积极凑钱给予赔偿。据交警部门反映,今年以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总体交通事故总量的50%以上,主要是因为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速度超标,车子本身的制动性较差,加上骑车者交通意识淡薄,导致事故多发。
㈡ 一次矛盾冲突作文400字校园短剧
我有一个难题——学作文和学围棋的时间有冲突,这问题我想解决都没办法。作文是十点来钟结束,围棋却是十点开始,这样一来,中间赶路的时间非常紧张,造成我学围棋经常迟到。 有一次,作文也就十点差几分结束,我乘着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可妈妈就是开不快,到了那里都十点二十了,可妈妈仍不慌不忙,我下来后只有冲刺着跑过去,但还是迟到难免。 我曾尝试着不让学作文和学围棋产生时间冲突,可是爸爸妈妈说:“学围棋的地方一旦定下了时间,整个学期都将在一个时间上课,所以不能换。”听到这回答我几乎要崩溃了:难道要我每周迟到受学围棋那里同学的种种非议吗? 我也想到过学作文这儿换课,可这里换课要看换的时间段有没有人同意呢,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还不如不换。所以这个问题我终究还没得到解决方案。我说各位,这样的难题什么时候才能解决啊,能不能帮帮我?
㈢ 民事纠纷情景剧
春晚的那个节目扶不扶很合适。社区老人多啊,不怕剧本重复,因为是看的都是自己人,所以只要演的够搞怪就很有效果了
㈣ 家庭纠纷 role play的英文小短剧谁有啊。外教课上演的
搜索外链资源网
㈤ 急需以法律为内容的情景剧剧本,大约十分钟左右,婚姻,继承,财产纠纷等等的都可以。。。。
到优酷上搜个交警普法的视频看看吧
㈥ 求一份法律搞笑短剧
这个有多的嘛,经典的《威尼斯商人》就是一部。
一下是网络来的一些短剧剧本。
一、短剧:讨债
民工工棚(山村小庙旁)
民工甲:(河南口音)“孟叔,您怎么扎着脑袋不吭声儿啦?俺这大侄子说句不中听的话儿,您要是再要不上城关乡拖欠俺们的工钱,俺们就拽上您去市政府上访告状去,要么到法院打官司去。”
民工乙:“打官司?现在咱们连锅也快揭不开了,连窝头儿也快啃不上了,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哇!哪儿有钱打官司哩?”
民工丙:“(抹眼泪)早知道这样儿,打死俺也不出来干这修路的营生啦!原本,俺还指望着出来挣些辛苦钱儿,拿回去给俺那瘫在炕上的老爹治病哩!可没想到现在连老家都回不去了,这可真是坑死俺啦!孟叔,您是俺们的长辈,俺们信靠您才跟您出来干活儿啦!俺们没早没晚儿地干了一年了,可一分工钱也没拿到手哇!俺要是回了村儿,俺爹知道了还比气死哇?”
老孟:“唉!俺也实在是没法子哇!你们这些大侄子大外甥儿都见了,俺这两个月见天儿往乡里跑,可乡里那些头头儿,要么不见面儿,让门卫把俺轰出去了;要不就指着俺的鼻子骂俺,说俺影响他们工作啦,俺犯了那什么妨碍公务罪啦!!唉!俺活了大半辈子了,还没受过这么大的委屈,还没这么窝过脸儿哩!俺啊!都不想活啦!俺为了揽上这两个村修路的工程,跑前跑后整整儿忙活了大半年哇!好处费扔进去多少,俺就不说了,光是请客喝酒,就花了万把多块哇!俺,还贴上自己的血汗钱,给这两个村子垫付了前期工程款五万哩!唉!俺现在就象是坐在了火炉子上了,浑身烧得难受哇!”
民工甲:“那,咱们就去法院告他们去......”
老孟:“傻小子,他们是谁哇?他们是乡长,是书记,是头头脑脑儿的。咱们告谁哩?咱们这些民工敢告乡政府哇?啊?人家也是正二八经的一级政府哇!命苦不怨政府啊!”
民工乙:“告?哼!没听戏里唱的——老爷的衙门大开,没钱的哭着出来。”
民工甲:‘你那是老黄历了,现在都什么时候儿了?现在是个讲法制的年代。俺在家时常看报纸,上面常登些案例,其中就有‘民告官’的内容。不瞒你们说,俺上个月就给市法律援助中心去了信了,那咱们的遭遇详详细细地写上了,也不知道人家管不管咱们这档子事儿?”
老孟:“你呀!做梦去吧!人家当律师的,现在都能挣大钱,名律师就是花上大价钱也不一定请得动呢!唉!还是想别的辙吧!实在不行,俺就真他妈的不活啦!俺就从城关乡乡政府的大楼上跳下去。”
民工丙:“孟叔,您可甭做那傻事儿哇!您跳也是白跳,您摔成肉泥了,人家就更不理您啦!”
民工丙:“妈的!俺要是领不上工钱,俺爹的病就治不成了。妈得,他们那些当官儿的心就那么黑那么狠啊?俺,刚才到屋子外边儿的小树林子里都武装好啦!俺把咱们用剩的开山的炸药和雷管儿都绑到身沙丘能够了,今天就去会会他们。”(撩开衣服,露出里面捆绑的炸药包和雷管)俺豁出去了,俺得去和他们讨个说法儿,实在不行,俺就和他们一起飞上天去了。”
老孟(落泪):“大侄子,你年轻轻儿的好好儿活着吧!要是,俺去,谁让俺把你们拉进了火坑啦?俺就是回了村,也没脸见人啦!俺已经活了五十大几了,这命不值钱啦!你把炸药和雷管儿都卸下来,俺带上去招呼那些狗东西!”
老孟过去卸民工丙身上的炸药包和雷管装置,民工丙不让卸,几个民工过去拉扯,几人呜呜地哭上了。
孙律师入:“这是河南包工队儿的工棚吧?你们这是干什么呢?你们可不能胡来啊!请问谁姓田啊?”
民工甲:“俺姓田,你是......?”
孙律师:“我是石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我姓孙。”
老孟:“哎呀!俺们刚才还正说法律援助中心的事儿呢!孙律师快坐吧!小田,赶紧倒杯茶。”
民工甲:“哪儿有茶叶呢?”
老孟:“那就给孙律师倒杯开水。”
民工乙:“哪儿有开水呢?咱们连做饭的煤面儿都没了。”
孙律师:“快甭忙活了,咱们还是说事儿吧!你们给法律援助中心的信,我已经详细地看过了,我认为我有必要过来一趟,我也认为我能帮你们打赢这场官司。
在国务院的关注和敦促下,司法部和建设部出台的相关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程劳务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付,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民工加付赔偿金:
国家,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责成有关单位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文件和通知也早就下发了。可象城关乡这样的乡政府,却无视有关规定,一味地拖欠你们民工的工钱,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约的。
我们法律援助中心知道并关注你们这件事后,你们也就能通过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形式,运用法律手段来及时解决乡里拖欠你们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实际问题了。你们这个小田很有脑筋,他很关心国家大事啊!你们的事,事实上不仅仅是一个能不能解决民工工资的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建筑市场能不能健康发展,能不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以保障,能不能稳定社会安定的大是大非的大问题啊!上级要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为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要积极地热心地为民工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所以我才心急火燎地赶过来了,我这个律师也得尽职尽责啊!
作为律师,我还要对你们宣传《建筑法》、《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啊!也使你们增强守法意识,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维权意识啊!
同时,也要对你们进行《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使你们了解法律援助的对象、条件、范围和申请程序,这也能提高你们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啊!现在提倡打造和谐社会,你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啊!”
民工们鼓掌。
乡长进来:“哎呀!我来晚了吧?各位农民兄弟啊,你们受委屈啦!等工钱也等急了吧?我这次来,和乡里领导班子成员们一块儿过来,就是过来进行现场办公,马上结算你们的工程款和工程施工劳务费的,而且是一次性结清。(民工们欢呼,鼓掌)”我呀,也代表我们乡政府,向你们这些农民兄弟表示深深地歉意......”(民工们再次鼓掌)。
——剧终——
二、优秀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时间:2006年6月12日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模拟法院民事审判庭
人物:
主审法官:周薇
审判员:杨平 张紫琦
书记员:
原告:刘雪娟,女,25岁,江苏省南京电视大学教师,住南京市玄武区旭日园。
原告代理人:
被告:浙江省杭州市乐金化妆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戴震华,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江苏省南京市苏宁环球购物中心,住所地:南京市湖南路。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该中心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姚海,男,宁安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
案情梗概:原告刘雪娟因与被告浙江省杭州市乐金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金公司)、江苏省南京市苏宁环球购物中心(以下简称苏宁中心)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主审法官入席
(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主审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
原告:我叫刘雪娟,女,25岁,江苏省南京电视大学学生,住南京市玄武区旭日园。
原告代理人:
主审法官: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可有代理人?
被告1:我叫戴震华,该公司董事长。浙江省杭州市乐金化妆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姚海作一般代理人。
被告代理人:
被告2:我叫刘晓勇,该中心负责人。江苏省南京市苏宁环球购物中心,住所地:南京市湖南路。
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秦亮与被告张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一案。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司马燕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郭风担任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主审法官: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陈述事实。
原告:2004年1月26日,上诉人刘雪娟在被上诉人苏宁中心处购买了由被上诉人乐金公司生产的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中复性肌肤适用)一瓶,净含量130毫升,价格170元。该化妆品外包装盒底部标注“限用日期:记载于底部或侧面”,内置玻璃容器底部标注:“限用合格2007.11.21.”。我购买该化妆品后即开瓶使用。原告在被告苏宁中心处购买了由被告乐金公司生产的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该化妆品外包装上,没有标注开瓶后的使用期限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原告买到这样的化妆品,难以正确使用。乐金公司不在化妆品外包装上正确标注,苏宁中心将这样的化妆品销售给消费者,这种行为侵害了原告依法享有的消费者知情权。请求判令被告:1.在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的外包装上标注开瓶使用期限,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2.说明和标注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
主审法官:下面由被告答辩。
被告委托代理人:
主审法官:根据原被告陈述,本案争议焦点是:1.本案化妆品包装上标注的“限用合格日期”,是否包括开瓶后的使用期限;2.在本案化妆品上标注“限用合格日期”,是否误导消费者;3.乐金公司对本案化妆品的标注方法,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4.对在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外包装上标注开瓶后使用期限的诉讼请求,应否支持。双方当事人围绕此焦点提供相关证据。
原告: 原告刘雪娟向法庭提交了购物发票、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的包装盒以及照片4张,用以证明起诉事实。
主审法官:被告对发票有无异议?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发票的真实性及内容无异议。被告乐金公司、苏宁中心对原告刘雪娟提交的购物发票无异议,但认为商品包装盒上的暗码反映,这一盒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不是苏宁中心卖出的。
被告乐金公司向法庭提交了海皙蓝商标注册证、企业标准备案号、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杭州市病症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报告、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的包装盒和说明书,用以证明其经批准生产的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是合格化妆品,该化妆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已经向消费者说明。
被告苏宁中心向法庭提交了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的联合销售专柜合同、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包装盒、说明书等,用以证明其是合法经销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
主审法官: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要证明的内容有何意见?
原告:刘雪娟对乐金公司、苏宁中心提交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
主审法官:
被告:
主审法官:原、被告在事实方面有无补充?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主审法官:双方当事人在事实方面没有补充,事实调查结束。下面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
首先由原告作辩论发言。
(三、法庭辩论阶段)
原告:被上诉人乐金公司的Q330101号《杭州乐金化妆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第64条中明文规定:“符合规定的贮存条件,产品在包装完好,未经启封条件下,本产品保质期为四年”。化妆品开瓶后即接触空气,加之温度、环境的变化,以及使用人的使用习惯和卫生条件不同,其活性成分容易发生变化,开瓶后的保质期必将大大缩短。上诉人刘雪娟于2004年1月26日购买的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上,标注的“限用合格日期”2007年11月21日,应该是指该产品在符合规定的贮存条件、包装完好、未开瓶状况下的保质期,不包括开瓶后的使用期限。一审认定“该期限应视为开瓶前或开瓶后都应达到的安全使用期限”,是错误的。因此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主审法官:下面由被告作辩论发言。
被告委托代理人:
被告:
主审法官:双方互相辩论。
原告: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其目的不是为了长期收藏,而是要用它来清洁、保护、美化肌肤。化妆品一旦变质,通过消费者肌肤的吸收、渗透,必将对消费者的身体产生伤害。因此,消费者真正关心的,不是化妆品在未启封条件下的保质期,而是启封后的使用期。产品质量法为确保消费者使用产品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才在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在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的外包装上,被上诉人乐金公司仅标注了“限用合格日期”,同时不说明该日期是指产品未启封状态下的保质期。乐金公司还在一审中将“限用合格日期”解释为:“在正常保管下正常使用,不要超过瓶底的使用期限,可以保证质量。”作为生产化妆品的专业人员,尚不能对“限用合格日期”的真正含义作出正确解释。消费者不是专业人员,在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将“限用合格日期”理解为其所关心的开瓶后安全使用期,则是情理中事。因此,仅标注“限用合格日期”,不同时说明该日期真实含义的做法,不能使消费者正确了解该化妆品的安全使用期,对消费者有误导作用。
被告:
原告:GB5296.3-1995号国家标准规定,化妆品通用标签上,必须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质量法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纵观两个规定,产品质量法只是对限期使用产品的标注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二者不存在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限期使用产品的生产者,应当将该产品的安全使用期标注在显著位置,清晰地告知消费者。被上诉人乐金公司只按国家标准的规定标注了“限用合格日期”,没有按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标注产品的安全使用期,侵害了上诉人刘雪娟和其他消费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权。
被告:
原告:通过两审审理,上诉人刘雪娟已了解“限用合格日期”仅指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未开瓶状态下的保质期,现仍要求被上诉人乐金公司、苏宁中心在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外包装上标注开瓶后的使用期限。对于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开瓶后的使用期限,乐金公司、苏宁中心均表示难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化妆品的经营者,乐金公司和苏宁中心有义务以明确无误的方式,向消费者告知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开瓶后的安全使用期限,以确保消费者安全地使用该化妆品。难以确定,并非不能确定。企业应当本着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使用直接标注启封后使用期限,对“限用合格日期”的真正含义作出说明,或者对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形加以警示等方式,帮助消费者充分了解并正确使用自己的产品,消除消费者可能产生的误解。乐金公司、苏宁中心以难以确定为由,要求驳回刘雪娟的诉讼请求,理由不能成立。
主审法官:双方无新的辩论,辩论结束,下面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
原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被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被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主审法官:下面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对本案进行调解。被告,你有何调解意见?
被告:不同意调解!
主审法官:原告,有何调解意见?
原告:在诉讼前,双方已进行过多次协商,但被告没有调解诚意,现我不愿意进行调解,听候判决。
主审法官: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做调解工作,下面进行宣判。
本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可以结案。
被上诉人乐金公司、苏宁中心有义务向消费者告知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开瓶、后的安全使用期限。在民事诉讼中,法律只保护特定民事主体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民事诉讼中的权利人和标的物均应是特定的。上诉人刘雪娟要求乐金公司、苏宁中心在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的包装上标注开瓶使用期限,这一诉讼请求虽然合理,却已涉及到不特定的权利主体和标的物,超出本案能够处理的范围,难以全部支持。但这一诉讼请求中,包含了刘雪娟希望知道自己购买的这一瓶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开瓶使用期限。作为消费者,刘雪娟享有知情权,该诉讼请求中的这一部分合理合法,应当支持。
综上,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判决驳回上诉人刘雪娟的全部诉讼请求不当,依法应予改判。据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于2005年3月10日判决:
一、撤销一审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乐金公司、苏宁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上诉人刘雪娟告知其购买的海皙蓝O(2上标)光嫩肤液的开瓶使用期限。
三、驳回上诉人刘雪娟关于要求乐金公司、苏宁中心在与其购买的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同样产品上标注开瓶使用期限的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100元,由上诉人刘雪娟负担20元,被上诉人乐金公司、苏宁中心各负担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上诉于宁泰市中级人民法院。
闭 庭 。当事人在闭庭后五日内至本院阅读笔录签字。
书记员:全体起立。在主审法官退出法庭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退出法庭。
㈦ 校园情景剧剧本 (同学间争吵,最后和好的)
靠近窗口边两个人。上晚自习,一个人打开窗,呼吸新鲜空气。一个要关窗,怕感内冒,为此争容吵,闹得不愉快,互不理对方。直至一方感冒需请假n天,另一方良心发现深感歉意,感冒的那个倒霉蛋回来上课的时候,那个始作俑者那万恶的凶手买了感冒药扭扭捏捏(主要拉不下脸,死不认错,嗯,这性格塑造生动啊)递给他,然后两基友和好。嗯,大概就是这样。两个人两张桌子,拿个框框当窗,条件齐了。
㈧ 英语的关于情感纠纷的短片情景剧
英剧有一个绝世好老伴,很不错的
㈨ 医院医患关系沟通的情景剧剧本
作者:凡人医生
瓷器村有一家饭店,每顿饭只收1分钱的饭费。我在这家饭店工作多年,目睹了许多离奇的故事,今天要讲给你听。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一)公益食堂
这家饭店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是生产队的食堂,主要靠生产队拨款维持运转。村民们每顿饭只要交1分钱的饭费就可以随便吃。当然饭菜也很简单,就是萝卜白菜馒头。
生产队领导曾经教导我们:“食堂是公益机构,要体现公益性。食堂职工要履行‘救饥扶饿’的神圣职责。”我们一直把这些教诲铭记在心。有的村民连1分钱的饭费都交不起,我们就让他进来白吃;食堂门口经常有乞讨者,我们就从后厨给他们拿饭吃。反正这些都会由生产队给买单。就这样,我们食堂的口碑一直很好。由于我们工作时都穿着白大褂,甚至有人称我们为“白衣天使”。
到了八十年代,食堂归村委会管理。虽然每顿饭的成本已经涨到了5角,但村委会给食堂足额补贴,所以村民们一直享受着“1分钱吃饱”的优惠价,食堂职工也一直在履行着“救饥扶饿”的神圣职责。
(二)聪明绝顶的村长
九十年代初,村长说,村委会的平房太寒酸了,要盖一座办公大楼。村干部们异口同声地表示支持,负责基建的村长小舅子和负责后勤的村长表弟更是热烈欢呼。村委会的分支机构很多,有犁地部、播种部、浇水部、收割部、打场部、拾荒部、养猪部、喂猪部、杀猪部、卖猪部……等等,按照每人40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计算,至少要盖80层大楼。可是钱从哪里来呢?
村里开会研究了三天三夜,最后,聪明绝顶的村长想出了一个聪明绝顶的办法:把食堂改名为“瓷器饭店”,也就是“市场化”;村委会只给食堂拨款40%,让食堂自筹60%。所谓“自筹”,就是让食堂向吃饭的村民收钱。这样,就可以减轻村里的财政负担,省出盖大楼的钱。
村委会的会计算了算帐,说道:“现在每顿饭的平均成本是3元,村里补贴1.2元,食堂只要把饭费从1分涨到1.8元就可以了。我散会之后就去安排。”
村长瞪了会计一眼,喝斥道:“你脑子有毛病吗?现在村民们本来就对物价敏感,村委会要是宣布把饭费涨到原来的180倍,村民们还不把村委会砸了?”
会计说:“那咋办?不涨饭费,食堂靠啥自筹资金?”
村长笑了笑,说道:“我自有办法!”
(三)以餐具养食堂
第二天,瓷器村村委会发布了一份名为《以餐具养食堂》的红头文件。文件规定,为解决公立食堂经费不足的问题,现允许食堂向顾客收取“餐具费”。餐具费的收入,将用于弥补饭费收入的不足。
从此以后,村民们到食堂吃饭,除了支付1分钱的饭费以外,还要支付1至5元的“餐具费”。“1分钱吃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村民们纷纷议论:“村委会控制了饭费的上涨,真是亲民爱民!食堂加收了餐具费,真是贪得无厌!”
九十年代,瓷器村的经济形势一片大好,是大好,不是小好。村委会陆续购买了18辆奔驰、18辆广本、18辆帕萨特,村长包养了两个小媳妇,还把儿子送到河对岸的阿麦瑞克村上学。其他村子受了灾,村委会慷慨捐款。村干部的工资,也一次又一次地上涨。
当然,村民们不知道,村委会对食堂的拨款比例却是逐年减少的。到了1998年,拨款比例下降到了10%。这10%的拨款,还经常无法按时到位,有时还会被村委会赖帐不给。这时的“瓷器饭店”,虽然对外还宣称是“公立食堂”,但实际上已经跟自负盈亏的私营饭店相差无几了。
这期间,村委会也觉得1分钱的饭费实在是低得可笑,于是也给上调了几次。1998年,饭费调到了2元。但是,这时的饭菜档次也提高了很多,物价也涨了很多,每顿饭的成本已经涨到了5元至20元,饭费加上餐具费收入仍然不足以收回成本。食堂没办法,只好采购了一些中高档餐具,以便提高“餐具费”收入,用于弥补饭菜的亏损。此外,食堂还引进了南非鲍、澳洲龙虾、神户牛肉等高档菜,这些菜可以在2元饭费之外单独定价,卖到上百元,既可以满足高端顾客的需求,也可以增加一些收入。
(四)四个难题
2000年,村委会的会计奉命对食堂进行调查,发现了几个问题,汇报给了村长。
第一个问题:随着物价的上涨和食谱的更新,每顿饭的成本已经涨到了10至30元。但是,按村委会的定价,饭费仍然只能收2元钱。即使加上餐具费和少量高档菜的收入,食堂仍然是亏损的。照这样下去,食堂就会倒闭。如果食堂倒闭了,村民们没处吃饭,就会来找村委会算帐。如何避免食堂倒闭?
第二个问题:随着村民的餐饮需求的增长,食堂的工作量比以前增加了好几倍。但是,食堂的职工编制没有增加。因此,食堂现有职工不得不长期、常态超负荷工作。他们每天凌晨3点就要上班,晚上23点才能下班。遇到吃夜宵吃到后半夜的顾客,他们只能强打精神,加班奉陪。增加了的这部分工作量,不是靠增加人员来完成的,而是靠现有职工无偿加班、放弃节假日、牺牲个人.权益来完成的。食堂职工对此有意见,如何平息?
第三个问题:在这二十多年中,餐饮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代餐饮已经变成了一门高技术含量的行业。一个人要想当厨师、服务员,先要以高分考入大学,读5年本科,其中大部分人又读了3年硕士,厨师长、厨师、领班等职位甚至只录用博士。新职工在正式工作前,要经过漫长、艰苦、低薪的见习期和轮转期,从摘菜、刷碗、拖地、端盘子做起。正式步入工作岗位后,终生都要进修、学习、钻研,紧追餐饮行业前沿,才能胜任工作、保住饭碗。顾客对饭菜的口味、色泽、形态、火候、营养、卫生、充饥能力、刀工精度、数量精度等方面以及配套服务的要求非常高,食堂职工必须遵循复杂而严格的技术标准,精工细作,精心服务;一旦出现疏漏,就可能被告上法庭、定罪判刑。因此,食堂职工的工作难度、工作量、心理压力和从业风险都比较大。食堂职工的付出显著超过了其他大部分职业,但是,食堂职工的工资标准却并不高。食堂职工对此有意见,如何平息?
第四个问题:村民们缴纳了沉重的税赋,却不能享受“1分钱吃饱”的福利待遇,每顿饭除了要花2元饭费以外,还要花几元、几十元的餐具费。如果想吃鲍鱼、龙虾,还要花成百上千元。因此村民们纷纷抱怨“吃饭贵”。食堂的职工、灶位、桌位、餐具等资源都比较紧张。在高峰时段,前来吃饭的村民甚至会找不到桌位,上菜速度也会变慢。因此村民们纷纷抱怨“吃饭难”。如果村民们发现“吃饭贵”和“吃饭难”是由村委会缩减食堂拨款引起的,就会责怪村委会。如何避免村民们发现?
村长听完这四个问题,一言不发,只顾眯着眼睛抽烟。会计不敢多嘴,也只是一言不发地看着村长。等到一袋烟抽完了,村长才转过头来,问会计:“你说,食堂的职工是人还是神?”会计弄不清村长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好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当……当然是人,不是神。怎么啦?”村长点了点头,说道:“这就好!只要他们是人,不是神,就好办了。”
村长显然已经有了一个好办法!
(五)一箭四雕
第二天下午,被村长派去食堂查账的会计兴冲冲地跑回来,向村长报告:“查到了!我查到了!”
村长说:“别着急,坐下慢慢说。
会计坐下,喘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我仔细审查了食堂的餐具帐目,终于发现,他们在采购鲍鱼的时候收取了供应商的1000元回扣。其中500元用于购买消毒柜,100元用于维修灶具,100元用于更换灯泡、水龙头;给几名干部和厨师长每人发了30元的奖金;最后给厨师和服务员补发了上月拖欠的工资,每人5至10元不等。”
听完汇报,村长狡黠地笑了:“好啊!我就知道,他们是人,不是神!”
会计不明白,就问村长:“您这是什么意思?”
村长说:“他们不是神仙,所以他们不可能凭空变出米面肉菜、水电煤气、桌椅碗筷。如果没有拨款,他们就只能靠歪门邪道来维持食堂运转。他们不是神仙,所以他们忍不住疾苦清贫、高付出、低回报,他们会自己设法用歪门邪道来弥补收入。”
会计讪讪地问:“那,咱们村里是不是要严查一下,刹刹他们的歪门邪道?”
村长斩钉截铁地说道:“不!我就是要让他们搞歪门邪道!”
会计纳闷了,问村长:“为什么?”
村长叹了一口气,说道:“亏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怎么还是不开窍啊?你昨天说的四个问题,第一是食堂入不敷出,第二是职工又苦又累,第三是职工收入微薄,第四是村民吃饭贵、吃饭难。你说,这四个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会计不假思索地答道:“这个我知道!食堂入不敷出是因为村里给食堂的拨款少,又不允许食堂涨价;食堂职工又苦又累是因为村里给食堂的编制太少,食堂又没钱雇临时工;食堂职工收入微薄是因为村里给食堂定的工资标准太低;村民吃饭贵,是因为村里给食堂拨款少,食堂只能向村民收钱,村民跟以前的‘1分钱吃饱’比较,觉得现在吃饭贵;村民吃饭难,是因为村里给食堂的拨款和编制少,食堂建设和人员不足。”
村长说:“不错,你这个会计还算没白当。那你说,这四个问题,归根结底是谁的责任?”
会计张口刚想说,又给咽回去了。
村长厉声问道:“你说,是谁的责任?”
会计诚惶诚恐地看着村长,结结巴巴地答道:“是、是、是村委会的责任……”
村长冷笑了两声,干笑了两声,又大笑了两声,最后和颜悦色地对会计说:“你答对了。但是,我要让全村人都相信,这是食堂职工的责任!”
会计纳闷地问:“怎么让他们相信呢?”
村长说:“就是要让食堂搞歪门邪道!村委会表面上要打击回扣,但实际上要纵容甚至鼓励食堂从供应商手里拿回扣!”
村长接着讲道:“回扣可是个好东西。第一,回扣给食堂提供了资金来源,弥补了饭费价格过低和拨款不足造成的亏损,维持了食堂运转,掩盖了村里拨款不足的事实。第二,回扣可以用来给职工发工资奖金,安抚职工队伍,让他们忘记辛苦劳累,甘心做牛做马,卖命加班劳动。第三,按照村民们的一般观念,“回扣”肯定是非正义的。村民们一听说食堂收了回扣,肯定会非常痛恨食堂,于是就把眼光全都盯在食堂职工身上,向他们发泄怨恨,就不会找咱们村委会的麻烦了;同时,村委会隔三差五地假装打击一下回扣,还会赢得村民的拥护和爱戴。这样,你昨天所说的四个问题就全都解决了,村委会还不用花一分钱!”
会计的嘴巴张得老大,半天才回过神来,赞叹道:“村长,您真是太高明了!这是一箭四雕啊!”
(六)发动村民斗食堂
晴空万里,阳光明媚。瓷器村办公大楼的第44层,4444房间,正在召开“瓷器村宣传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由村长亲自主持,广播站站长、板报组组长、标语队队长、治保会主任等人参加了会议。
村长指示,在今后针对食堂的宣传报道中,要掌握几个“混淆”。
第一,要混淆“被动避害”和“主动趋利”。食堂如果没有供应商回扣、高档餐具的餐具费、高档饭菜的饭费等收入,只靠拨款和2元饭费,根本不可能维持运转。食堂的厨师、服务员如果不向顾客推荐高档餐具和高档饭菜,就拿不到工资,久之则被辞退。食堂不可能坐等倒闭,职工不可能坐等辞退,因此他们主要是在执行政策、被动避害、维持生计。但必须通过宣传教育,让村民们认为他们是在主动趋利、利用专业技术进行敛财致富,以激发村民们对他们的仇恨。
第二,要混淆“合理收入”和“暴利收入”。从行业的技术含量、难度、风险、工作量、付出代价等方面来衡量,食堂职工的合理收入水平应在1000元左右,但现在大多数职工即使加上回扣工资也只能拿到600元。必须通过宣传教育,抹杀这个行业的特殊性,用低学历、低技术、低难度、低风险、低劳动强度的职业的低微收入水平与之做比较,充分利用村民们“患不均”的心理,让村民们认为食堂职工拿600元就是暴利,以激发村民们对食堂职工的仇恨。
第三,要混淆“府败领导”和“普通职工”。在食堂里,确实有些领导,依靠回扣拿到了每月数千元的暴利收入,但这部分人的比例在1%以下。实际上,99%的普通职工拿着偏低的工资,却在加班加点、受苦受累、牺牲奉献。必须通过宣传教育,让村民们认为,所有食堂职工都依靠回扣拿到了暴利收入,都富得流油,都有八套房、十辆车、一百个小老婆,以激发村民们对他们的仇恨。
第四,要混淆“正当的高价账单”和“不正当的高价账单”。有些高档饭菜本来就应该是高价,但在宣传报道时,必须淡化饭菜本身的档次和价值,而要强调账单上的高额数字,让村民们认为食堂在宰人,以激发村民们对食堂的仇恨。
村长最后总结道:“食堂职工都是普通人,必然会带有普通人的各种缺点。你们要细心挖掘,将小事扩大化,将个案普遍化,将鸡毛蒜皮上纲上线,让村民们认为食堂职工都是十恶不赦的大贪屋犯、大杀人犯、大渎职犯。顾客与食堂发生纠纷时,你们要大篇幅报道顾客的声音,尤其要用浓墨重彩渲染顾客多么悲惨、痛苦、无助,同时,要少报道或者不报道食堂的声音,不给食堂任何辩解的机会。要抢在事实查清之前,先行认定食堂职工一定有罪,先行认定顾客一定有冤。要通过“一言堂”式的报道,把食堂彻底批倒、斗臭。等到食堂的负面形象树立起来之后,他们的正当做法也会被怀疑为营私牟利,他们的好心好意也会被怀疑为驴肝肺,村民们将再也听不进他们的澄清辩解,他们一张嘴就会被村民们视为狡辩,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加班加点、吃苦受累、牺牲奉献更是会被完全忽略。村民们会认为,“吃饭贵”“吃饭难”是食堂职工造成的!”
从此以后,揭批食堂和食堂职工的新闻报道就没有停歇过,每隔一两年还会掀起一次高潮。
(七)两千元的馒头
2008年的某一天,村民张三到食堂吃馒头,咬了一口,就抱怨道:“一点味都没有!来个水煮鱼!”服务员端上水煮鱼,张三吃了一口,又说道:“太辣了,没法吃!拿菜谱来!”服务员拿来菜谱,张三点了一只1200元的龙虾和一瓶1000元的茅台。酒足饭饱之后,张三叫服务员结帐。服务员拿来账单,一共是2235元。张三跳了起来:“什么?这么贵?你们想钱想疯了?”
第二天,瓷器村村头的黑板报上登出了一条新闻,标题用醒目的特大号黑体字写道:“吃个馒头竟花2200元”。正文里说:“村民张某,来到食堂,仅仅是想吃个馒头。最后结帐的时候,他却要面对2200多元的天价账单!当张某质询食堂收费的时候,食堂经理竟然理直气壮地说,收费合理,计费无误!”看了这条新闻之后,村民们都气愤无比,异口同声地指责食堂黑心宰人。
(八)吃饭饿si
2009年的一天,村民李四在食堂里吃饭,吃着吃着,忽然想起了前几天跟邻居因宅基地打架的事。他越想越气,竟然气得心脏病发作,倒地身亡。李四的老婆孩子、三姑六舅、街坊邻居听说李四死在了食堂,赶忙扛着锄头锹镐,跑到食堂,让食堂赔钱。他们说:“在你们食堂吃饭时死了,所以就是被你们给活活饿死的!是你们没有尽到救饥扶饿的义务!”
瓷器村板报组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访了李四的家属,连夜赶写了一篇催人泪下的板报文章。文章说:“李某,一个身板硬朗的汉子,谈笑风生地走着进了食堂,一个小时后,却身躯冰冷地蒙着白被单,被抬了出来。他只是想来吃一碗白米饭,他的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着他。他的儿子明天就要满6周岁了,李某早就答应儿子,要在家里陪他过6周岁生日,要送给他一本漫画书作礼物。然而,谁能想到,仅仅一顿饭的功夫,父亲与儿子,阴阳两隔。刚买来的漫画书还在李某的衣兜里,还带着他的体温,但他再也不能亲手送给儿子了。他还有个12岁的女儿,正在上小学。李某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他死后,谁来负担女儿的学费?恐怕女儿只能辍学,去城里打工,用她那双稚嫩的小手去赚钱养家……”最后,文章义正词严地说道:“食堂,本来是救饥扶饿的神圣殿堂,现在却变成了要命的鬼门关,把顾客活活饿死。厨师的道德何在?服务员的良心何在?呜呼哀哉!呀买代!”
板报发表几个小时后,黑板周围的墙面上就写满了村民们义愤填膺的跟帖。村民们说:“把厨师捆起来,也让他活活饿死!”“把服务员千刀万剐,以告慰冤死的顾客!”“所谓食堂,就是榨干你的钱再把你活活饿死的地方!”
(九)天价芦笋
2010年初,村广播站的记者小刘为了搜集新闻素材,开始调查食堂饭菜的原料价格。终于,在一个偏僻的深山林区,他发现农民出售鲜芦笋的价格只要0.1元一斤,而一盘烧芦笋在瓷器村食堂里却要卖到10元。他敏感地意识到,这可能是个绝好的新闻素材!经过调查,他发现,农民以0.1元的价格把芦笋出售给本村蔬菜商,蔬菜商以0.2元的价格出售给乡蔬菜站,蔬菜站以0.4元的价格出售给蔬菜商贸公司,蔬菜商贸公司以0.8元的价格发往各地的蔬菜商贸公司;食堂本地的商贸公司以0.8元的价格购进后,以1.6元的价格出售给蔬菜批发站,蔬菜批发站以3.2元的价格出售给食堂;食堂制作烧芦笋这道菜时,还用到了肉和蘑菇,除去肉和蘑菇之后,芦笋折合6.4元。
看着这些数据,小刘有些失望,因为每个环节的毛利率都是50%,食堂环节并不比其他环节的利润更大。而且,食堂还提供了高技术含量的烹饪和配套服务,烧芦笋的利润还要用于补贴廉价饭菜的亏损。小刘又了解到,一个蔬菜推销员,收入相当于一个博士学历的厨师的几倍、十几倍,这也从侧面说明了,食堂应该不是获利最多的环节。最后他还发现,食堂大多数饭菜的加价率没有芦笋这么高,芦笋只是少数特例。小刘不禁发起愁来,这稿子该怎么写呢?广播站站长听了小刘的汇报之后,哈哈大笑:“这很容易写嘛!来,我教你。”
几天以后,题为《天价芦笋,百倍利润》的文章在村广播站播出了:“一斤芦笋的出厂价只要1角钱,但食堂卖给村民的价格却是100角!芦笋的价格暴涨了100倍!这天价的芦笋,简直比黄金还要暴利,比贩毒还要暴利啊!看到如此确凿的铁证,我们终于知道‘吃饭贵’的原因是什么了!食堂本是公益机构,应以‘救饥扶饿’为天职,但如今却成了厨师、服务员、洗菜工们敛财致富的暴利机构,吃饭焉能不贵!”
这正义的声音,从村广播站的大喇叭里播出来,传到瓷器村的家家户户。村民们听到这“百倍利润”的芦笋,气得肺都要炸了,恨不能立刻把食堂砸了,把厨师、服务员、洗菜工们碎尸万段。
(十)女工喝水330公斤
2011年,为了让村民们“明白消费”,村委会规定,食堂必须给顾客打印“收费明细”,要细到每种原料、每项服务。比如说,洗菜所用的水,不能直接摊到菜价中,而必须单独列在“水费”一栏中。菠菜、油菜等绿叶蔬菜,按村委会规定,需要多次浸泡清洗,以便除去农药、化肥,因此用的水比较多,平均每盘菜要用5升水。
村里有个女工,在食堂吃了一个月的饭,每天都要点两盘炒菠菜,因此每天都会用10升左右的洗菜水。再加上炒菜做饭过程中用到的水,每天的“收费明细”上总共会列出11升水。一个月下来,就是330升。
村板报组的组长听说了这件事,赶忙责令板报员小张写一篇文章,报道一下。
小张犯了难,对组长说:“每天用11升水,其中10升是洗菜的 ,很正常的嘛,有什么可报道的?”
组长启发道:“洗菜用10升水很正常,但如果喝10升水呢?还正常吗?每天总共11升水,听起来不多,但一个月的加起来就是330升,就是330公斤!听起来多不多?一个女工的肚子里能装下330公斤水吗?”
小张听完之后,豁然开朗,赶忙跑回去奋笔疾书。不多时,一篇义正词严、文采飞扬的文章诞生了。村头板报刊载了这篇文章,标题叫做《女工在食堂“被喝水”330公斤》。文章写道:某女工,仅仅是想吃一盘炒菠菜,但在最后结帐但时候,却看到收费明细清单上赫然写着“自来水330公斤”!一个女工的肚子里能装下330公斤自来水吗?食堂的乱收费已经到了不顾常识、不知廉耻的地步!
正巧,村里的“老大妈合唱团”正在村头排练红歌。团长张大妈看到板报标题后,都没看正文,就把嘴一撇,评论道:“不用问,肯定是食堂乱收费!”旁边的李大妈、刘大妈、赵大妈、王大妈纷纷附和:“对!肯定是乱收费!”
孙大爷、钱大爷遛早,路过板报墙,看了板报之后,用拐棍指着食堂方向,气呼呼地说道:“食堂太不象话了!人怎么能喝下330公斤自来水?拿我们当傻子呢?我们的眼光可是雪亮的!”
(十一)结局
村委会的大楼依然矗立着,村干部的生活依然滋润着。村民们依然自费掏钱吃饭,怨气冲天。食堂职工依然加班加点、累死累活、忍气挨骂。厨艺比较好的厨师,大都辞职改行,或者去别的村子当厨师了。年轻人看到食堂里的工作状况和厨师的社会地位,也都不愿意学厨师专业。食堂里剩下的职工,因为待遇差、身体疲劳、心情憋闷,工作积极性也不高。因此,食堂的服务水平越来越差,饭菜越来越难吃。由于工作太繁忙、太劳累,后厨和前堂都经常出错,比如把盐当成白糖、把醋当成酱油、把菜上错桌、给顾客算错账。村民们当然因此更加痛恨食堂的厨师和服务员们。
村长的儿子在阿麦瑞克村读书毕业了,把户口留在了阿麦瑞克村。村长和媳妇带着金银细软,投奔儿子去了。跟村长有关系的人,诸如村长的小舅子、表弟、外甥,村长老婆的“相好的”,以及村长老婆的“相好的”的“相好的”,都在村里的历次“民心工程”中发了大财,盖起了别墅,开上了豪车。
村民们依然觉得“吃饭难”“吃饭贵”。每次觉得心里堵得慌的时候,就跑到村头的板报墙前面,虔诚地拜读每天晚上准时更新的板报。读完板报,顿时觉得瓷器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村子,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村民。当然,村民们依然不能忘记那个可恨的食堂。在茶余饭后,村民们经常会骂上几句:“他娘的!砸烂这个黑心食堂!打死这群黑心厨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