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这个新劳动法的笑话指的是什么啊

现在正在讨论劳动合同法修订,此次主要就是针对 劳务派遣

② 为什么中国劳动法不像刑法那样执行起来那么严格,

你所说的就是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性质特别是谦抑性决定的,民事案件遵从不告不理原则,而刑事案件严格,不告也理。

③ 有这样一个笑话:某单位招聘人员、凡是知道劳动法的他们都没有要,惟有一个不知道劳动法的反倒被录取

(1)说明:①这个单位是个将劳工当奴隶使用的吸血鬼式单位;出苦力的单位;小单位;中国的单位;老板是肥头大耳的暴发户;
②劳动监察部门的公务员都渎职,引申检察院渎职;人大渎职;中国政府渎职;然后是中国完蛋了;全世界劳动者也好不到哪里去。
③这是最关键的,说知道劳动法的仅仅是知道而已,而从来没使用过劳动法,因为使用过劳动告过老板的人不会说知道的,说了怕不会被录用。加上唯一个不知道劳动法的那位,这就同时说明中国所有的打工者全部是奴隶,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维权。所以说这则笑话好像是自编的,因为他根本没必要这么做。现实社会中不会存在这种现象。
解答2:启示就是①所有中国劳动者要人权,要自由,就要消灭千年沉重的奴性,维权斗争。起来、起来、起来,中华民族到了。。。。。②当你个人面对招聘人员问这个问题时,你要勇敢拒绝回答这个问题,然后打电话到劳动局等部门电话投诉。
最后说一下,对于九年级学生出这样的问题,的确有些难度。出这道题的老师还是有点社会责任意识的,难得。

④ 中国劳动法为什么沦为鸡肋

一方面法律本身有先天不足,这部法不适合我们国情。尤其是劳动合同法。
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不作为,这部法沦落为“民不告官不究”

⑤ 中国的劳动法是扯蛋吗

不算,只是在现实中,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被侵犯时,通常需要劳动者自己收集证据,然后才能到劳动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⑥ 中国的“正当防卫”法律方面是不是个笑话

虽然这么说有点那个,但是最好还是不要去触发什么“正当防卫”。法律可不是保护你的,和公仆不是伺候你的一个道理。

⑦ 劳动法是笑话吗

法律不是笑话,我猜你肯定被企业坑了,企业人事就是钻法律漏洞的,算倒霉吧你要是还觉得不舒心去劳动仲裁试试吧。

⑧ 中国的劳动法就是个笑话,(我在一家企业上班,老板拖欠工资半年了,一直没人管)去找劳动局,根本不鸟你

那叫劳动局它不是法。提诉法院才管用才能用劳动法

⑨ 听了那么多劳动法,现实社会相差太远,怎么听起来完全是个笑话呢一点都没有乱说

确实。现实和条文是有很大距离的。。。地方越小越偏,越没有法律。大地方好一点儿。

⑩ 我在江汉路步行街这边上班,我去告劳动法,劳动局他们会帮我还是当个笑话听听一过

问题是什么事情而告他